《安徽理工大学报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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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经营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出台

   期次:第430期   作者:汪至诚   

  本报讯 日前,学校出台了《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经营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  《办法》包括校园经营服务范围、校园经营服务管理要求、日常监督检查与处罚、年度考核与表彰和经营户的退出等五个部分,从遵纪守法、服务态度、质量及价格、安全方面和环境卫生等五个方面对经营户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。《办法》要求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至少 1次联合对各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,对照《校园经营服务检查考核表》中具体检查考核内容逐项量化打分,结合师生监督和地方职能部门检查情况,每月集中汇总各经营户检查考核结果。
  《办法》规定,对于检查中发现出售或使用“三无”产品、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食品,售卖加工食品,未使用“校园卡”消费结算等违反《合同》约定情形,依据《合同》约定依次扣罚履约保证金,直至终止《合同》。
  《办法》的出台,对于规范校园经营管理,促进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,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,更好地服务师生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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